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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务部公布明年输欧纺品监管细则 [网商评论]


发布日期:2007-10-24 8:21:00

日前,商务部在其网站上明确,明年起对欧出口不再受配额限制,中欧就建立纺织品双边监控体系达成共识,将对八个类别纺织品服装产品实施双边监控,不过相关出口资格准入制度等细则还未出台。此外,据消息人士透露,商务部将于今日在第102届广交会上召集纺织出口企业座谈会,并有可能公布2008年1月1日将对输欧纺织企业开始实行的新监管细则。

    据悉,商务部近期已将新规讨论稿发给企业,但最终方案尚未得知。在讨论稿件中,商务部提出新的出口资格准入制度,该准入制度共有两套方案。第一套提出的进入门槛是:企业在华的注册资本必须超过50万元;从事纺织品出口3年以上;输欧配额管理以来,输欧纺织品出口总额超过1万美元;3年内没有知识产权、环保等问题的违规记录;一般纳税人;纺织商会会员企业。第二套方案设立的门槛除上述6点外,还要求纺织品的出口价格、社会责任等要符合商会自律标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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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责任编辑:李伊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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