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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机屏不在保修范围 只能自费维修 [网商评论]


发布日期:2006-9-27 1:14:00

手机屏幕不在保修范围之内,消费者只能自费维修,这已是手机售后服务中的老问题。但是,在支付了370元的屏幕修理费后,汪小姐的康佳D165手机没过24小时,屏幕又出现故障。

    再次送到维修处,维修人员却表示只能负责一个月的质量保证,过了一个月后就责任自担,对此,汪小姐表示了不理解:“如果手机屡修屡坏,我该怎么办?”

    汪小姐告诉记者,她的这款手机购于本月10日,23日突然内屏碎裂,但外屏却是一点刮痕都没有。

    当她送至康佳维修点后,对方表示,手机屏幕不在保修范围内,而且这是汪小姐人为损坏。由于缺少证据,汪小姐无奈只能自掏腰包进行维修。

    前晚,汪小姐刚刚修理好的手机又突然发生白屏故障。昨天上午,她再次来到维修处,对方解释说是维修工程师未安装好屏幕,并免费给汪小姐重新进行维修。汪小姐告诉记者,对方当时表示,如果一个月内出现类似同样问题将负责保修,超过一个月就不再负责。汪小姐向记者表示,如果一个月后手机再出状况,难道还要我自己重新埋单?

    昨天,记者致电该康佳维修点后,工作人员李先生告诉记者,只要汪小姐的手机屏幕没有人为损坏,即使超过一个月,维修点依然会免费对其进行维修。如果屡修不好,可以退还修理费用。但如要退换,则要康佳公司确认。

    记者了解到,按照三包规定,手机屏幕的质量问题一直难以界定,消费者常被商家以“人为损坏”为由而拒绝免费维修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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